租户管理规约
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(一~二期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国家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《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》以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制定本规约,对有关物业的使用、维护、管理,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,应当履行的义务,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。
第二条 租户(下称“物业使用人”)与发展商或业主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,表示认可本规约内容。
第三条 本规约对全体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。
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
第四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:
物业名称 :清华科技园广州创新基地(一~二期)
坐落位置 :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
物业类型 :写字楼
第五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租赁合同,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:
1、物业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:①大楼共用部位: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、主体结构、共用部位的墙体、墙面、门窗、吊顶、地面、玻璃、楼梯间、楼梯扶手、公共走廊、过道、大堂及门厅、门牌及指示标识、租摆花草、公共卫生间、设备间、消防设备、物业管理用房、地下设备层、地下停车场、外幕墙、楼顶;②大楼外共用部位:绿化场地、道路及岗亭、路灯等户外照明、运动休闲场所、户外广告、标识、地面停车场、观景台、人工湿地、化粪池、沟渠、窨井、垃圾箱、围栏及围墙等。
2、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:
供配电系统、给排水系统、空调及送风系统、电梯系统、安防智能系统、停车场管理系统、公共照明系统、消防系统、避雷设施、网络及通讯、电视及视频系统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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